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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级工商机关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与分管工作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各职能科室、其它机构分别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

  2.严密部署,建立各项机制。一是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安排,并明确目标和重点。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二是开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建一步落实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完善三项建设的有关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系统内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三是加强对全省系统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检查,对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考核。四是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反馈。坚持值班制度、情况报告等制度,遇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有关责任处室、单位要及时、准确报告。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意见。

  (二)切实履行职责,落实监管任务

  1.严把准入关,确保主体合法。各级工商机关要认真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前置行政许可的规定,依法加强对市场主体准入的审查把关。新申请登记注册的,手续必须齐全、有效、合法,缺一不可,涉及到前置行政许可的登记事项,必须办理前置行政许可手续后,工商部门方可办理注册登记。特别是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食品、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企业,更要严格审查,确保市场主体资格合法。

  2.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认真制定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重点,落实责任。本着从严管理、从严要求的原则,以高危行业为重点,加强监管工作;同常规的无照经营整治和查处取缔黑网吧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工作,对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要依法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加强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流通领域商品安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3.严把年检关口,加强企业监管。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的各类企业的前置行政许可进行重点审查, 对于年检中发现未按规定办理前置行政许可、前置行政许可已经失效或被撤销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变更经营范围或办理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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