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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冀工商〔2011〕37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11〕11号)精神,结合省局与省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管执法,落实“三深化”和“三推进”,助推安全生产“六大体系”建设和六个能力提高,明确职责,严格把关,确保不发生因不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1.明确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省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钱晓钟局长为组长,张力红、金洪钧、刘建新、杨志芳、张廷华为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企业监督管理处、企业注册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管理处、市场规范管理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政策法规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

  省局主要处室职责:办公室牵头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省局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自身安全工作,其他直属单位配合;企业监督管理处、企业注册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管理处、市场规范管理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负责各自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法规处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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