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1〕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64号)的要求,切实加强我市“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防城港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防城港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64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自2011年5月起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1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法规制度,健全协调机制,强化全程监管,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安排

  全面开展食品源头和食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消费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2011年5月)。

  在全市范围内部署“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依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要求,认真部署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6月--2012年2月)。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