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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1〕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防城港市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防城港市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继续
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7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以下统称“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 号)及《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防政发〔2011〕17号)为核心,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为重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和较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全市“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富民强市”新跨越提供更加有效的安全保障和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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