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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防城港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防城港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1〕1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1年防城港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2011年防城港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国科发农〔2011〕172号)、《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管理办法》(国科发农字〔2007〕476号)和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11年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桂科农字〔2011〕7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2011年我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市科技进步工作所取得的经验,进一步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增强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为促进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县(市、区)落实科学发展观,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路、措施和成效。具体内容以《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手册》中所列指标为准。
  三、时间安排
  (一)6月30日前,对科技进步考核工作进行部署,确定我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邀请专家到我市对各县(市、区)科技局主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进行考核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6月30日前,各县(市、区)上报材料至市科技局(4月中旬起可以陆续上报材料,以便请专家查阅、审核材料)。
  (三)7月5日前,我市根据考核工作手册要求,组织专家组对各县(市、区)的考核材料进行审查,填写审核意见、签章后连同市级考核材料报送自治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机构
  (一)成立防城港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侯线红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黄洪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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