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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政风行风网上测评方案》的通知


  五、问题实例的核处

  各被测评部门和行业要及时了解(通过“纠风在线”网站后台)网上测评所反映的所有问题实例,并对问题实例及时、逐件进行核处。核处时限一般不超过30天,确需延期的须向市纠风办报告。核处结果须向反映人反馈(未留有效联系电话的除外),并通过“纠风在线”网站后台上报市纠风办。

  核处工作由市级被测评部门和行业纠风机构统一组织落实。涉及市级单位的问题,由市级单位自办;涉及区县级(基层)单位的问题,可视情转办;如问题实例“张冠李戴”或涉及多个单位的,报市纠风办协调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测评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测评,切实加强问题整改,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各区县纠风办要加强测评的组织工作特别是信函发放等工作,发挥街道(镇)纠风机构在测评工作中的作用,落实必要的经费,确保测评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严守测评纪律。为保证网上测评客观、公平、公正,必须严格测评纪律。各级纠风部门、纠风机构要对持密码人名单严格保密,各被测评部门和行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索要持密码人名单,要确保持密码人在不受干扰、私密状态下自由、独立地完成测评工作。为保证持密码人掌握网上测评方法,各区县可组织网上测评演示,但不得组织开展“集体测评”,不得引导或暗示持密码人应作出何种评价,不得阻止持密码人反映问题实例。持密码人要认真负责地完成网上测评工作,不得将密码转借他人或委托他人测评。任何人不得持有多份密码进行测评。市纠风办对测评情况随时开展监督检查。对任何违反测评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要加强测评结果的运用。各区县纠风办、各部门和行业纠风机构要及时将测评结果向上级报告,认真分析群众满意度情况、问题实例和意见建议,认真总结经验,通报有关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提出整改举措,努力把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附件:

  1、2011年上海市政风行风网上测评内容(示例);

  2、2011年上海市政风行风网上测评信函发放办法;

  3、2011年上海市政风行风网上测评函告。

  附件1
  2011年上海市政风行风网上测评内容(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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