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石碌镇环西-横路南侧01号等四个地块建设项目用地有关规划问题的批复
(昌府办函[2010]28号)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石碌镇环西一横路南侧01号等四个地块建设项目用地有关规划问题的请示》(昌住建[2010]50号)收悉。经2010年5月25日县城市规划建设和土地储备委员会第12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不影响城市功能结构布局,确保建设项目用地与城市规划衔接前提下适当调整规划区内的支路网结构和其他地块的用地性质,以确保各地块用地完整性。
二、地块内的公园绿地、幼儿园等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列入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配置设施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