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6月上旬至6月底)。
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并及时召开由公安、消防、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文体、教育、卫生、民政、工商、旅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总体方案和2010年度工作方案请于6月底前上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县消防大队)。
(二)年度工作阶段(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根据全县年度工作方案,确定本地区年度工作方案,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工作原则,分行业、分阶段逐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各地年度工作方案于当年1月20日前上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年各地要按照年度工作方案组织检查考评,考评结果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年12月份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检查考评。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2月1日至20日)。
2012年12月1日至20日,县政府对各地落实此项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政府牵头,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筑牢“防火墙”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将其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紧密结合,整体推进;要成立组织领导和专门工作机构,落实专项工作经费,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要制订本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各级、各部门筑牢“防火墙”工程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组织召开会议,层层部署发动;要细化分解筑牢“防火墙”工程的目标任务,与下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逐级签订责任状,与社会单位逐一签订责任书;要督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要将筑牢“防火墙”工程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典型引路,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各地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建立多部门协同运行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定期分析推进情况,解决突出问题;要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个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抓手,分别培育和树立典型,打造构筑“防火墙”工程建设样板,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在典型培育的基础上,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不断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和推动本地区构筑“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