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21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21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11〕43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1年5月15日是第21次全国助残日,根据市政府残工委秘书处《转发国务院残工委等关于开展第21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渝残工委秘〔2011〕2号)精神,为更加全面实施好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认真组织和开展好全国助残日活动,进一步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舆论环境,推动我县“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开展好全国助残日活动
  第21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主题是“改善残疾人民生,保障残疾人权益”。在全党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势下,组织开展好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对于进一步贯彻中央、市委、县委《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积极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意识,营造和谐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对本次助残日活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紧紧围绕“改善残疾人民生,保障残疾人权益”这一活动主题,充分发挥部门职责,结合“三项活动”、“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精心组织开展好我县助残日活动。
  二、明确部门职责,切实采取措施改善残疾人民生,保障残疾人权益
  各级各部门要在全国助残日活动中,突出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发挥好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解决残疾人面临的困难,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有困难的残疾人家庭。
  (一)县残联要认真制订好助残日活动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做好全县助残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和村(居)助残联络员的作用,做好辖区内贫困残疾人的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如实反映情况,为开展残疾人扶贫,落实社会保障提供依据。
  (二)县电视台、《秀山报》等新闻媒体要结合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深入宣传为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民生,保障残疾人权益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传残疾人保障法,中央、市、县《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宣传党和政府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的感人事迹;宣传在全国助残日期间各级各部门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典型事例,在全社会掀起关注、理解、重视、支持改善残疾人民生,保障残疾人权益的热潮。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