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33.各类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事业单位各类岗位和各等级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在不低于各类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可由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发展需要、岗位要求、各类各级岗位设置数量、人员队伍情况等因素研究制订。
六、岗位设置的程序
3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各事业单位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填写《珠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附表2)。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依据岗位结构比例对岗位设置数量实行集中调控,统一研究制定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岗位设置方案内容应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实施范围与对象、现有人员结构、岗位总量、岗位最高等级、岗位分布结构及实施的方法步骤等。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等级和结构比例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珠海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规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标准拟定,要明确主系列岗位和辅系列岗位名称。
(2)方案报批。各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珠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一并呈报,按照我市岗位设置管理权限及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核准。
(3)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各事业单位依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制定方案的依据和原则、已核准岗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单位的主体岗位名称、岗位聘用办法、实施的方法步骤等。
(4)编制岗位说明书(附表3)。各事业单位根据设定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及标准、岗位等级及其任职条件等编制岗位说明书,作为人员聘用、聘后考核的主要依据。
(5)广泛听取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对实施方案及《岗位说明书》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