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各公共机构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宣传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节约能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形成人人崇尚节约、践行节约的良好风尚。要结合单位实际,对空调、电梯、锅炉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以及能耗统计人员进行节能知识培训,提高现有节能管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同时,要经常开展能源教育和日常节能技术、技巧培训,培养职工良好的用能习惯。
(四)建立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县政府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对各街道、乡镇和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考核内容见附件)。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等部门将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适时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节能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节能工作不落实、浪费资源的单位和不按时准确报送能耗数据、未完成节能降耗目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秀山自治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评比条件及评分标准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秀山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评比条件及评分标准
评价
项目
| 公 共 机 构 节 能 标 准
| 考 核 方 式
| 得分
| 合计
|
(1)
组
织
领
导
27分
| 1、领导重视,把节能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4分)。
| 查会议记录,扣相应分值。
| | |
2、完善由单位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和各科(室)参加的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工作机构(2分),有专人负责(1分)。
| 领导工作机构未上报扣2分, 无专人负责(联络员名单未上报)扣1分。
| |
3、全年制订了工作计划(2分),有总结(2分) 。
| 检查资料,扣相应的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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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本单位水、电、油、等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分析,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形成半年和年度分析报告(4分)。
| 少一次分析材料扣2分,扣完为止。(以机管中心提供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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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能够及时准确地统计能耗数据,每月按时上报 (12分)。
| 少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以机管中心提供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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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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