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节约用水。一是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二是有计划对水耗超标的洗手间设施、食堂用水设施进行节水改造,积极推广节水器具应用,更换节水龙头。三是绿化用水尽可能使用雨水,或采用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禁止使用自来水涌灌。四是新建和改造项目应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设中水处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
(四)节约办公耗材。强化机关办公资源消耗管理,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功能,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刷,提倡双面用纸和信封、复印纸的再利用。减少纸杯、签字笔等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频率。
(五)压缩公务接待和会务开支。坚持热情、周到、节俭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开支。县级部门到乡镇调研一律在乡镇食堂用餐;县上组织召开的各种中、小型会议,原则上推行会议自助餐;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和规模,提倡开短会,提倡利用电视电话等传媒手段召开会议。
(六)推进公共机构建筑节能。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实行节能设计、节能施工和节能验收“三同时”制度。加强新建建筑节能智能化管理,推广安装能耗监测设备,实时监测能耗状况,逐步对公共机构现有建筑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七)做好能耗统计。落实一名能耗统计联络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能耗统计工作,按月向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上报本单位、本系统水、电、油等方面的能耗数据。报送时间为: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能耗数据,半年、年度能源消费数据及能源消费状况分析报告分别于6月20日前和12月25日前以纸质件形式报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的日常工作。各街道、乡镇和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节能工作组织机构,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教育、交通、公安、卫生等部门要牵头做好本部门、本系统下属单位的节能工作,建立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的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负责每月对本部门、本系统的能耗进行汇总、统计和上报。
(二)严格用能管理。各公共机构要抓紧制定本单位、本系统的节能计划和实施方案,把节电、节水、节油、节约办公耗材作为重点内容,重点加强对办公照明、办公设备、空调以及重点用能部门的耗能控制,杜绝浪费能源的现象发生。要严格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按照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