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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地方税务局2010年工作目标考核方案(规费科基层部分)的通知(2010修改)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地方税务局2010年工作目标考核方案(规费科基层部分)的通知
(珠地税发[2010]176号)


横琴新区地税局,各区(分)局:
  经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现将修改完善后的《珠海市地方税务局2010年工作目标考核方案(规费科基层部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做好今年各项工作。

  二0一0年九月十九日

  2010年规费科考核方案

  1、征收系列(100分)

考核项目

工作要求

考核办法

记分标准

重点项目

社保缴费登记(10分)

在社保费征收系统准确录入缴费人的社保缴费登记资料(尤其是扣费帐号)。

根据规费科平时掌握的情况结合电脑统计数据采集。

在社保费征收系统资料漏录或错录的,造成缴费人无法正常扣费的,每项扣1分。

缴费申报(35分)

及时准确征收社保费、堤围防护费,严格执行缓缴和减免审批制度(免申报纳税户不列入此考核范围)。

 

1、年终随机抽查20户资料考核。

2、根据规费科平时掌握的情况结合电脑统计数据采集。

1、违反社保费、堤围防护费征缴规定或对申报事项审核不准确,造成错征、多征、少征(含用错费率、征缴额计算错误)每宗扣5分(属管理部门鉴定错误造成的,不扣分)。

2、不按规定程序要求受理堤围防护费缓缴、减免手续的,每发现1宗扣2分。

3、由于没有及时正确操作减员导致退费的,每户每月扣2分。

4、办理退费没有要求缴费人补申报险种或没有重置数据,导致缴费人申报险种不全或空月的,每宗扣2分。

5、不按规定在申报期届满前将简易申报的定额征收数据做批量扣缴处理的,每月扣2分。

出错数据处理(30分)

及时跟进处理市局2010年6至11月每月月底公布的出错数据。

1、每月从上月公布的出错数据中随机抽查30条出错纪录进行考核并公布处理情况。

2、数据处理完毕是指经处理后的数据被社保审核通过或已进行补申报,否则视同未处理。

按每月统计的出错数据处理情况,对未处理的出错纪录每条扣1分。

常规项目

3.0系统欠费数据清缴管理(20分)

按征收员建立清缴底册,每月按服务厅汇总,底册应登记缴费单位在大集中系统征收时的编码、金额和税票号码。(具体按市局另行公布的通知执行)

抽查20户缴费单位进行检查。

1、未建立清缴底册的,扣10分。

2、对已打存款单不留档、不记录在大集中系统的征收情况的,每1宗扣2分。

3、未按规定时限在3.0系统保存核定单和核销的,每宗扣2分;

资料报送(5分)

按规定时间、要求报送报表资料。

根据规费科平时掌握的情况。

不按规定时限报送报表、资料的,每次扣1分,报送不齐或不按要求填报的,每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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