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开展“扶贫济困党旗红、共建和谐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开展“扶贫济困党旗红、共建和谐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省直和中直驻粤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0〕118号)精神,深入推进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决定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开展“扶贫济困党旗红、共建和谐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扶贫济困党旗红、共建和谐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起每年6月30日为“广东扶贫济困日”。开展“扶贫济困党旗红、共建和谐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是落实“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具体行动,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成为扶贫济困的宣传员、带头人、推动者,把扶贫济困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活动内容

  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要围绕“扶贫济困党旗红、共建和谐当先锋”主题,做到“五带头”:

  (一)带头捐款捐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献出一份爱心、共建和谐广东”的号召,迅速行动起来,在“七一”前后,开展一次捐款捐物活动,为贫困地区募集救济和发展资金,为困难党员群众送温暖、献爱心。

  (二)带头走访慰问。在“七一”前后,基层党组织要深入基层与贫困村党支部过一次“扶贫济困、共建和谐”专题组织生活,交流思想,共商发展大计,共谋脱贫致富之路;要结合“七一”慰问活动,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特别是生活困难的老党员、劳动模范、低保户、五保户、受灾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难,凝聚党心民心。

  (三)带头促发展促和谐。要帮助贫困村加强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支部班子,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发展规划,落实发展项目,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积极投身“平安广东”建设,坚持深入群众,掌握群众思想动态,主动排查各种矛盾纠纷,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