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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切实抓好2011年春季绿化造林工作的通知


  三、立足农民增收,强化产业基地建设

  围绕林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继续推进兴林富民工程,因地制宜,以毛竹、名优干鲜果、油茶、花卉苗木等基地建设为重点,按照“示范规模化、设施现代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环境生态化、效益最优化”的要求,加快现代林业园区、主导产业区和林业精品园建设,重点加强设施栽培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新技术推广和示范带动、产业化经营,推进农民增收。要着力提高我省林业主导产业的亩均效益、经营水平和组织化程度。认真组织实施油茶产业提升等项目,加快推进油茶新造林、低产林改造提升和林道等各项工作。

  四、统筹城乡,加快绿化一体化建设

  深入开展“关注森林”活动,全力推动森林城市、森林村镇、森林村庄等系列创建工作,以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为目标,坚持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突出“身边增绿”,加快森林一体化进程,提高城乡居民的环境质量和生活品质,打造森林宜居环境,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森林系列创建活动要与新农村建设、珍贵树种造林行动等紧密结合,提高森林创建的文化和生态内涵。

  五、创新机制,切实提高造林成效

  加快推进营造林工程化,推行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造林质量管理的技术规程和工作要求,施行从设计、采种、育苗,到整地、挖穴、栽植和抚育等全过程管理,严把质量关。要加强种苗管理,保障苗木质量,采用良种壮苗,多用珍贵树种、乡土树种造林,扩大容器苗造林比重,避免长途调苗,杜绝不合格等外苗进入造林地。要强化造林设计、专业队施工、质量监理等制度,强化技能培训,加强作业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的监督检查,确保“种一棵、活一棵、成材一棵”。 切实重视和加强对新造林地的管护工作,及时开展浇水、松土、除草、割灌等抚育管护措施,加强封山护林,落实管护责任,实行“一造管三年、一封护五年”的管护制度,提高存活率和保存率。造林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开展质量“回头看”,抓好补植补造,巩固造林成果。

  六、加强沟通,强化信息报送制度
  要继续认真执行绿化造林进度定期汇报制度,落实专门人员负责,认真抓好进度督促,及时上报造林信息。造林进度由各县(市、区)林业局上报市林业局,市林业局汇总后通过农民信箱上报我厅。上报时间分别为1月底、2-3月份的每个周二(春节假期除外)、4月15日和4月30日,并于4月30日上报春季绿化造林阶段总结报告。联系人:厅绿化造林处陈崇,电话:0571-8739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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