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业厅关于推进林业产业提升发展的指导意见
(浙林产〔2011〕5号)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及《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 全面推进“森林浙江”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建立发达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根据国家《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2)的有关要求,现就推进我省林业产业提升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推进我省林业产业提升发展的重要意义
“七山一水两分田”的基本省情,决定了林业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得益于经济改革开放之先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先行,我省实现了从森林资源小省向林业产业大省和林业经济强省的跨越,促进了林兴民富。2009年,全省林业行业总产值达1576亿元,位居全国前列,竹产业、木业、花卉苗木业和森林旅游业等具特色和优势。但从总体上看,我省林业产业仍存在着森林资源支撑较弱、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企业规模偏小、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林业产业作为重要的基础产业,具有资源可再生、产品可降解、三大效益统一、一二三产同体的特性。提升发展林业产业不仅可为人民生活提供大量物质产品和非物质服务,而且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农民脱贫致富和提供社会就业机会等方面都发挥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林业正处于深刻变革的快速发展和产业加速转型升级的战略机遇期。各级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谋划,推进我省林业产业提升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资源增量、产业提升、富民惠农、生态文明为宗旨,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低碳经济的要求,突出科技创新,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提高产业竞争力和企业创新能力,促进产业规模、技术和品牌优势集聚,引导林业产业从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林业产业的质量和效益。
(二)发展目标
--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林业经济总量稳步提高。按照“提高一产、壮大二产、带动三产”的产业发展思路,到2015年,二、三产业产值比重达到75%以上,全省林业行业社会总产值超2300亿元,巩固和提升我省林业产业在全国的优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