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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局关于201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考点设置。全省中初级资格考试考点一律设在各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条件较好的中学或其他专业学校。考场人数一般按30人或25人设置(5 人以下不单独设置考场),特殊设置需要说明情况。

  四、考试大纲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已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根据新统计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该专栏网址域名为: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五、其他

  (一)各地务请在6月底前将中初级考试报名资料通过《人事教育在线处理系统》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功能模块分别录入或导入数据库,7月底前编排好考场设置,9月底前做好准考证的核发工作,10月19日左右做好试卷接卷工作,10月20日之前上报值班人员姓名、职务和值班电话等工作。

  (二)考务费收取标准仍按浙统考办〔2000〕1号文件规定执行,初级105元,中级210元,上交省局费用作适当调整改为初级40元,中级60元,各市考办务请在8月底前统一上交省考办。汇款地址及账号如下:

  单 位:浙江省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

  账 号:33001619880056618170

  开户行:建设银行体育场路支行

  (三)各级统计部门参加本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务工作。

  (四)各级人事、统计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尽力为应考人员报考提供便利;同时要加强考纪考风教育,确保资格考试的客观、公正、真实、有效。

  附件1:2010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略)

  附件2: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附件3: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照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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