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统计局关于201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统考办〔2010〕1号)
各市及义乌市统计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和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0〕1号 )要求,现就我省201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办法和时间
(一)报考条件按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规定执行。
(二)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先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报名表,并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寸2张。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三)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定为 6月1日至9日(双休日除外)。省直单位和驻杭中央部属单位、部队的统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杭州市统计局办理报考手续。各市、县(市、区)报名地点由各级考办确定并公布。
(四)各级人事、统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要进行认真审查,并在报名表有关栏目内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二、报考人员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
(一)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底。
(二)原从事与统计工作相近的其他经济工作的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换)算成统计专业工作年限。
三、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日期定为2010年10月24日。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
统计法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