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加强学校医院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在抓紧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鉴定和加固。建立健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地震安全责任制,统筹安排各项防震避险措施,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继续开展基础性探测工作。开展震害预测工作,全面排查各类建筑物、基础设施、重大工程抗震设防隐患,及时除险加固。实施沣渭新区、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西安国际港务区、临潼区、蓝田县、高陵县、周至县地震小区划工作。
  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推进科普示范学校和防震减灾科普基地建设,通过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全面提升全民防震减灾知识和技能水平。
  (三)地震应急救援体系
  加强地震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完成市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为抗震救灾指挥决策提供支撑。通讯部门做好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确保震后通讯保障工作。抓好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完善与落实,实现应急演练常态化,切实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西安市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地震专业救援培训;发挥企业技术和装备优势,建立地震灾害企业救援队;加强地震应急现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逐步形成社会基础广泛、协调统一的地震灾害救助力量。
  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按照《西安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到2015年,在城市人口密集区除2010年已建设完成的10处示范工程(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区各2处)外,再建设94处应急避难场所(其中一类避难场所13处、二类避难场所65处、三类避难场所16处),人均避难面积约2.5平方米。为广大民众地震应急避难提供安全保障。
  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加强市、区县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和城市救灾物资储备站,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等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实现专业储备和社会储备,物资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的有机结合。
  (四)地震科技
  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大力推进地震科技工作,提高地震监测及响应、灾情获取、震灾评估、救援救助能力。加大数字地震监测、地震预警、隔震减震等防震减灾实用技术的引进力度,加强防震减灾技术研发与产品生产,提高科技进步对防震减灾的引领和保障能力。应用现代网络通信技术,开发和建设地震信息公共服务技术系统,实现地震监测产品产出、震害防御基础探测资料、地震应急数据信息和地震科技成果的全方位共享,提高防震减灾信息资源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服务能力。

第四章 重点项目

  一、西安市地震监测系统建设与完善
  (一)西安市地震烈度速报台网系统建设
  通过强震动的实时监测,实现强地震的地震烈度速报,为政府地震应急反应决策、震害快速评估和震后重建提供科学依据,初步建设西安市地震烈度速报台网系统。
  (二)地震前兆监测台网系统升级改造
  为切实提高我市的地震监测能力,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对原有的数字化地震前兆监测台网系统进行技术升级改造。
  (三)建设MODIS卫星遥感热红外地震监测预报系统
  为西安市提供覆盖西安市、关中地区以及晋陕豫交界区等主要断裂带的热红外异常数据,为西安市的地震监测增加新的手段和方法,直接为西安市的地震监测预报和地震科学技术研究服务,提高西安市的地震灾害综合监测和防御能力。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