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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年“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和有关单位开展“文化遗产日”活动,既注重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积极性,又要与安全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制订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文化遗产日”活动安全。

  三、填报“文化遗产日”活动计划表

  请各区、县文化(广)局和有关单位汇总、整理本区县或单位在“文化遗产日”期间计划开展的活动,填报《2010年“文化遗产日”期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计划表》,并将活动按重要性排序(表格见附件,电子版本可登陆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wgj.sh.gov.cn“政务公告”栏目或上海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www.ichshanghai.cn“公告栏”栏目下载),于5月21日(周五)前,报送至我局公共文化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联系单位:市文广局公共文化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地  址:北京东路2号
  邮  编:200002
  联系电话:53088177转6402
  传  真:53083819
  电子邮箱:wgjswc@yahoo.com.cn
  联 系 人:葛永铭

  附件:2010年“文化遗产日”期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计划表

  二О一О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2010年“文化遗产日”期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计划表

  区(县)/ 单位

序号

时间

地点

活动内容

简要介绍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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