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关于申报国家“十二五”地市级三馆专项建设项目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文化(广)局:
为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在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护研究展示文化遗产,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方面的重要作用,目前国家发改委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十二五”地市级三馆专项建设规划。现根据国家发改委、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有关通知要求,请各区县文化(广)局针对本地区公共图书馆、公共文化馆和博物馆三馆建设情况,按照实事求是、地方自主、自愿申报、国家适当补助的原则,申报本地区拟纳入“十二五”专项建设规划的项目,本市将在梳理、筛选的基础上上报国家作为建设规划的项目库。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项目建设确有需要。申报项目的现状必须为无馆舍或馆舍面积严重不足,且区县政府有意愿在“十二五”期间投资新建或改扩建。各区县要根据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建设需要、以及馆藏图书等客观条件,合理确定申报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实用为主,力戒奢华,鼓励在原址进行改扩建。
二、项目要有可操作性。项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等条件要成熟,资金到位后可实施。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将以地方为主,国家定额补助。各区县要根据资金能力合理安排报送项目,配套资金承诺到位。要考虑项目建成后的运转机制和经费保障,真正发挥资金效益。
三、确保项目的真实性。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报、漏报、瞒报。不得在项目中混杂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功能无关以及职工宿舍不符合公共财政投资方向的内容。不得报送用于偿还欠款和银行贷款的项目。
四、区分项目的轻重缓急。要根据实际需求和地方建设的意愿,区分轻重缓急,按优先顺序排列项目。
请各区县文化(广)局根据上述要求,认真填写通知所附的申报项目情况表(附表请在市文广影视局网站下载),并于7月5日(周一)下班前先将电子版发送至市文广影视局产业处(shwgsyc@126.com)同时将书面盖章的正式表格报送市文广影视局产业处。
联系人:石志杭 邱国明
联系电话:53083652
传真:53084481
特此通知。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表:1、“十二五”地市级公共图书馆项目申报表
2、“十二五”地市级文化(群艺)馆项目申报表
3、“十二五”地市级博物馆项目申报表
附表一:
“十二五”地市级公共图书馆项目申报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区域服务人口
(万人) | 项目拟建设情况 | 现有情况 | 备注 |
建设性质 | 建筑面积(㎡) | 总投资(万元) | 设施现状 | 总投资(万元) | | 是否经过改扩建 | 馆藏图书量
(册) | 人员情况 | 经费情况(万元) |
馆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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