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文化(广)局:
11月15日,静安区胶州路一高层公寓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并结合岁末年初文化活动频繁及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的特点,为切实做好本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市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稳定,各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有关单位要加强服务指导,落实属地责任,切实落属地责任,加强市场监管,杜绝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于泰山”的管理理念,主动协调和协助消防、公安、安全生产等主管部门,全面开展和加强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保障工作。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相关工作,要指定专人,明确职责,立即全面开展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和公共文化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二、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圣诞、元旦和春节期间,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活动频繁、人流量密集,是文化市场重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从即日起,各区县要督促辖区内的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艺)机房、网吧、美术品经营单位等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开展一次深入的督察,全面掌握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落实情况,坚决堵塞安全死角和漏洞,确保人民群众参加文化活动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加强对文化市场无证及违法违规经营场所的排查。各类无证经营、违法违规经营场所和活动往往存在大量安全隐患,也是文化市场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各区县要对辖区文化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对无证经营的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艺)机房、网吧等文化经营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及时移交并提请文化执法、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并做好档案留存。
四、严把准入关。凡行政许可条件中含有消防等部门前置许可的,各区县须在申请人获得消防等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受理。各区县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审批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对举办的文艺表演、艺术展览、游园动漫展会等各类文化活动,必须严格依照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法律法规将安全措施作为重要条件,加强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