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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关于开展2010年度本市优秀文化市场巡查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四、评选办法

  优秀文化市场三级联动巡查员的评选由各区县按照评选条件申报,经市文广影视局和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审核、评定。

  五、奖励办法

  市文广影视局和是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评选出来的优秀文化市场三级联动巡查员颁发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此次评选表彰,是进一步推动将“三级联动巡查员制度”纳入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县要予以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按时上报。

  (二)严格把关、事实求是。各区县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重点反映巡查员的主要工作成绩,申报材料的内容应简明扼要、客观准确,通过评选进一步调动巡查员的工作积极性,推进文化市场三级联动日常监管巡查员制度。

  附件:优秀文化市场三级联动巡查员申报表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优秀文化市场三级联动巡查员申报表

  所属区县:

姓  名

 

任职单位

 

职  务

 

性 别

 

年 龄

 

单位电话

 

手  机

 

 

 

 

 

 

区县巡查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巡查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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