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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1-2015年青海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2.着力抓好基层公务员培训。培训工作向基层倾斜,重点加强乡镇、街道和公安、工商、税务、社保等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要确保基层少数民族公务员和女公务员应训必训,完成培训基层公务员1.1万人次的任务。完善基层公务员培训机制,着力解决好工学矛盾、长期不训、培训经费不足等问题,为基层公务员参训创造条件。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机关举办的培训班,要加大基层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比例。省、州(市、地)、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根据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的要求,每年举办一定批次的基层公务员专题培训班。推进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和倾斜,适时组织行政学院、高等院校以及相关培训机构,采取送教上门、流动课堂、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开展培训。在省内高校或相关培训机构组织双语教学师资力量,开展基层公务员双语培训。省公务员局重点抓好1000名基层公务员培训和500名基层公务员双语培训。
  3.组织实施好国家部委下达的各类培训项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机关要加强与国家部委的联系沟通,争取培训支持。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公务员岗位需要,编制培训项目报国家部委审批实施。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对口培训项目五年内为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培训10万名公务员的工作安排,争取更多的对口培训班次和参训名额。要认真组织实施国家部委下达的国内和国(境)外培训项目,用足用好培训名额,做好参训人员的选派和培训效果的跟踪工作,努力把对口培训办成我省的精品培训项目。
  三、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
  (一)培训内容
  1.围绕提高公务员政治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培训。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训,重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国情、省情和形势等培训;开展树立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反分裂、反渗透,“五个特别”青藏高原精神和“人一之、我十之”实干精神的教育培训,引导公务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围绕实现我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强推动“四个发展”及社会管理与创新能力培训。贯彻“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战略,开展创新社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区域协调发展、生态保护与建设、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人力资源开发和公共管理等内容的培训,提高公务员分析问题、把握规律、破解难题和服务创新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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