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关于开展《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
《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2010年8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深入地推进《办法》的贯彻落实,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评估执行效果,文化部决定于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开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并下发了《
文化部关于对<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进行核查的通知》(文市发〔2010〕27号,以下简称《通知》),核查范围包括所有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且经营范围中包含网络游戏的经营单位。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阶段
2010年12月,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按照《办法》和《通知》的要求对本单位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请各企业登录中国文化市场网(http://bfjc.ccm.gov.cn),注册本公司账号,认真填写《<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检查表》的各项内容,打印盖章后于2010年12月31日之前交至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文化影视市场处(北京东路2号603室,潘杰收)。
二、核查阶段
2011年1月,我局将组织专门力量,按照《办法》和《通知》的要求,参照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提交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检查表》,登录中国文化市场网(http://bfjc.ccm.gov.cn),对各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逐项核查,填写核查结果、评价及整体评估意见。
三、验收阶段
2011年3月,文化部将根据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自查和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核查的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贯彻实施情况良好的经营单位以及管理、执法部门予以表扬,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特此通知。
附件:1、
文化部关于对《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进行核查的通知(略)
2、《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检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