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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关于开展文广影视、文物博物正高级职称专家个人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关于开展文广影视、文物博物正高级职称专家个人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文化(广)局,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上海图书馆、上海博物馆,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化部、广电总局关于开展文广影视、文物博物正高级职称专家(以下简称正高级职称专家)个人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在职正高级职称专家(含担任领导职务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

  (二)离退休正高级职称专家仅统计以下七类人员:

  1、中央直接掌握联系专家;

  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曾入选“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专家;

  4、文化部优秀专家;

  5、文化部联系专家;

  6、曾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

  7、曾入选“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二、统计软件下载及使用方法

  统计软件及使用方法可在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网站“政务公告”栏内下载(http://wgj.sh.gov.cn/),软件名称为“文化部专家管理系统个人版(正高级职称专家数据库)”,软件使用方法见“个人信息采集工具使用手册”。

  三、表格填写说明

  (一)软件表格下侧均有填写说明,内容填写时请仔细阅读。

  (二)软件表格带有“蓝色背景”类表项均可“双击选择”填写;日期类表项可“双击选择”填写,也可“输入”填写;“序号”类表项请以“01、02…10、11”形式填写。

  (三)表格封面“专家情况登记表(  )”内均选择填写为“正高级职称专家”。

  (四)“申报年度”统一填写为“2010年”;“填表时间”统一填写为“2011年1月”。

  (五)“基本情况”表格右上侧表项内请插入专家1寸免冠照片。

  (六)如所填专家获得多项荣誉,请在“专家类别情况”内分别选择填入。

  (七)“学历情况”等表格,如表项不够时请选择主要内容填写。

  (八)“考核情况”表格只填写在职正高职称专家近5年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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