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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开展上海市文化文物广播影视行业世博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开展上海市文化文物广播影视行业世博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举办期间,全市文化文物广播影视行业的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热情投身“服务世博、奉献世博”立功竞赛活动,为全面提升文化文物广播影视行业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服务环境,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了许多服务世博、奉献世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进一步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我局决定在本市文化文物广播影视行业内开展世博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上海市文广影视行业世博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及市文广局、市文物局明确的各项任务,深入开展“服务世博、奉献世博”立功竞赛活动,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单位集体或班组,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精心组织,积极推动,在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中成绩突出。

  2、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在组织参与世博会各项文化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3、广泛动员,认真培训,在创新和提升服务能级、组织志愿者方面成绩突出。

  4、部署严密,监管有力,为实现平安世博、规范文化市场和服务保障做出突出贡献。

  (二)“上海市文广影视行业世博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识大体、顾大局、讲文明、守法纪,不讲条件、不计得失、全力以赴,在“服务世博、奉献世博”过程中立足岗位作出突出贡献,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认真负责,勇于担当,在组织参观参展、组织策划各项文化活动和世博运行保障工作中出色履责。

  2、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在服务公众、提升窗口服务形象工作中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3、深入一线,倾情投入,在宣传报道世博和传播世博理念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4、为推动本行业服务创新、规范文化服务市场,对成功举办上海世博会做出其他突出贡献。

  二、评选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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