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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伊春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要立足当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利用人才、网络、设施等条件,积极领办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职工开拓市场,提高组织化程度。带动农民职工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营销、技术、农副山特产品加工储运等服务,推进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开拓合作社产品进批发市场、进超市、进社区的便捷通道。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发展跨地区的农民、职工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积极参与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探索消费合作社、资金互助社等合作组织形式,不断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构建面向专业合作社的公共服务平台。各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给以必要的经费支持。

  (二)积极发展行业协会。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强化行业自律,推动诚信经营,促进行业发展。在农资、果蔬、食用菌、蜂产品、畜产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等供销合作社传统优势领域,注重发挥系统行业协会在制定产业政策、行业规范、产品标准等方面的作用。加快发展农副山特产品流通协会、农民经纪人协会、合作经济联合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蓝莓山野果产业协会、食用菌产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在政策咨询、维权服务和原产地标识管理等方面发挥作用,促进产业规范健康发展。

  (三)强化行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支持供销合作社及其主管的行业协会利用自身教育培训资源,开展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合作经济师、庄庄稼医生、技术能手和基层合作社主任培训,提高行业协会的管理服务水平及农民和职工种、养、加、销的生产技能。注重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作用,大力开展菌类园艺师、废旧物资挑选加工、果品加工、农林产品经纪人等42个特有工种的技能培训工作,发展农村职业技能教育,提高农民生产经营能力。各级财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四)强化农村、林场(所)社区综合服务。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市场运作”的原则,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建设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使用的农村、林场(所)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或服务社。构建连接城乡、布局合理、运转高效的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围绕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在继续搞好农资供应、日用品销售、农副山特产品收购经营基础上,积极开展文体娱乐、养老幼教、科技咨询、劳动中介、信息交流等服务。努力搭建生产生活资料供应平台、中介服务平台和产品价格、品种、交易等市场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各级政府要对供销合作社建设农村、林场(所)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给予配套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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