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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动网吧连锁发展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动网吧连锁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文化(广)局、市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行业协会、网吧连锁经营企业:

  为贯彻文化部全国规范网吧经营秩序经验交流会的精神,大力推进本市连锁网吧建设,结合本市网吧行业实际,现就加快做推动网吧连锁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今年本市网吧连锁建设工作的目标是: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协会配合、企业运作”的原则,按照文化部要求,在维持本市原有网吧规划总量不变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网吧连锁工作,力争年底前网吧连锁率在现有38%的基础上提高约10个百分点。

  二、鼓励非连锁网吧在自愿组合的原则下,组建成立网吧连锁经营企业。凡在本市范围内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可向我局申请网吧连锁经营资格:

  1、依法设立的企业,可申请注册新的网吧连锁管理公司或者以1家直营门店申请新的网吧连锁管理公司;

  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

  3、已有不少于5家的控股门店(控股比例不低于51%);

  4、每家门店均需有5名以上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在企业总部的统一管理下,按照连锁经营的组织规范,以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形象标识和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形式对下属直营门店进行投资管理;

  6、拥有自建的企业网站;

  7、法律法规和文化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网吧连锁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新申请注册的网吧连锁管理公司须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提供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以1家直营门店设立连锁管理公司的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

  4、5家控股门店的企业法人控股证明文件(工商部门出具的出资情况证明文书、档案登记证明)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5、企业统一的管理制度、组织章程、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制度、形象标识、营业场所装潢设计效果图,统一计算机终端上网首页的图示和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系统的介绍及其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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