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建设局:负责将电网规划纳入昌江县城乡总体规划,实现规划变电站站址及电力线路走廊保护法制化管理。办理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规划的初审意见,并做好与相关方面规划的衔接工作;负责协调落实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核准所需的相关手续;自受理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规划选线选址、报建等申请之日起,均分别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项目规划选线选址意见书及报建审批等有关手续。
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将电网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做好与地质、矿产(矿业权核查、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林业等方面的衔接工作;负责协调落实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核准与建设所需的相关手续;在正式受理业主单位用地预审申请初审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项目土地初审有关手续;自受理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手续。
县交通局:负责协调电力企业解决好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涉及国道、省道衔接入口问题,以及完成电网建设需跨越公路、桥梁的有关手续。自受理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跨越公路、桥梁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
县公安局:设立县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办公室,将此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建立健全公安机关和电网企业紧密合作的长效机制,加强电力设施的日常管理,依法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电网安全;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阻碍电网项目建设的行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协调电力企业解决好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用地及线路走廊涉及林业的问题,指导、督促电力企业加快办理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用地及线路走廊涉及林业的有关手续。自受理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林业用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林业用地意见及有关手续。
县水务局:负责协调、指导、督促电力企业加快办理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有关手续。自受理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水土保持有关意见。
县地震局:负责指导、协调电网企业对需要进行抗震设防的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自受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指导、协调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消防设计,以及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消防设计审核、竣工消防验收。自受理之日起,均分别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