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行全县布控。全面启动条块结合、群专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防为主的群防群控疫病防护网络,社区、自然村、学校、机关、单位、企业等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实施发热病人“零报告”。
(3)全县各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要严格执行入住旅客填写《健康登记卡》制度,并对住店客人每天测量体温。
(4)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每天坚持对学生测量体温,最大可能地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和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通风和必要的消毒,取消一切人员过于集中的大课和大型活动;实行停课的中小学必须每天坚持跟踪了解学生身体状况,教育学生在家学习和休息。
(5)建筑工地实施晨检制度。对民工宿舍、食堂、厕所做好通风的基础上定期消毒。各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停工停业和遣散民工。
(6)各单位停止组织全县性和跨省、跨县的大型会议和活动,已安排的大型活动原则上取消或推迟。关闭歌舞厅、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剧场、影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体育馆等公共场所。
(7)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所拥有的专用急救车辆,统一归县甲型H1N1流感指挥部指挥,确保做到随叫随到,严防病人在自行求诊中造成传染。
(8)根据疫情需要启动定点医院备用病床、备用收治医院以及呼吸机和人员统一调配的医疗救治预案响应。
(三)结束响应。
全县末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治愈出院20天后无新发病例出现,经县卫生局报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结束响应。
六、疫情控制效果评价
疫情控制期间,在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学检测的基础上,动态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和防治措施的实施效果。暴发疫情后,要注意加强疫区病情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并将疫情发生后的疫情变化及时上报。
七、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府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起本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各乡镇要建立与驻地单位之间的防控工作信息沟通协调机制。村(居)委会要发挥自治组织作用,组织村(居)民开展各项防控工作。
(二)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研究、部署防控工作,将本部门所承担的工作逐项落实,并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人员到位、任务到人、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