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业公司:应供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以上各部门均负有报告疫情、宣传教育、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隔离、疫点消毒隔离及疫区隔离的责任。
三、 疫情监测与信息报告
(一)监测机构。
县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负责甲型H1N1流感的监测工作,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准确的疫情信息。
(二)监测网络及监测哨点。
县卫生局负责全县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管理。建设覆盖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村卫生室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网络,疫情监测网络由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控机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检验检疫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构成。
各医疗防疫机构要按省相关法规和《海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规定准确上报疫情。
(三)病原学检测。
县卫生防疫站承担本辖区内非住院病例的标本采集、保存、运送等工作。
四、应急准备
(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病区、隔离病房、负压手术室、负压监护救护车和发热门诊的规划建设与改造。
(二)建立我县传染病专业、呼吸病专业和重症监护病房(以下简称“ICU”)专业医护人员专家库,并按疫情级别制定病人或疑似病人集中收治预案、大规模转运预案、呼吸机统一调配预案、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定点医院方案。
实施卫生行业全员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对象是专家诊疗、应急行动、流行病学调查、消毒四支专业队伍及定点医院、哨点医院、发热门诊工作人员,确保卫生技术人员鉴别诊断甲型H1N1流感病例,熟练掌握技术操作规范,实现“五早”目标。
加强和规范对发热门诊的管理。县120急救中心配置专门车辆(负压救护车)分别用于运送甲型H1N1流感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医疗学观察病例;确定县第二人民医院为收治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与确认病例的定点医院;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和完善医疗救治和疫情控制的应急预案,完善病员隔离观察设施、人员防护方案,建立健全感染控制管理组织,规范操作规程,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门(急)诊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做好发热病人的接诊、分诊工作,合理引导、分流就诊的发热病人到指定诊疗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