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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县边防局: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码头的防控协调工作。

  县公安局:协助卫生部门及时做好疫点、疫区现场隔离、封锁的治安管理工作;负责交通疏导,保障疫情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对病人、疑似病隔离治疗和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负责对逃离病人、疑似病人和接触者的追查工作。

  昌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甲型H1N1流感防治所需药品、疫苗、器械防护用品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对甲型H1N1流感防治所需的药品、医疗设备、防护用品的储备、供应、调拨工作。

  昌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在甲型H1N1流感疫病流行时,负责监督关闭疫区内猪肉及其产品交易市场,打击违法经营猪肉及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防疫药品和物资制假售假行为,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和造谣惑众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县监察局:负责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中的渎职、失职及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储存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民政局:制定低收入人群及进城民工医疗救助政策;负责社会团体、个人捐助经费和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对甲型H1N1流感死亡患者尸体及时、就地消毒火化;对因患病致贫的城乡居民给予社会救济。

  县旅游局:负责做好来我县旅游安全公告与外来旅游人员的健康教育,配合对相关旅游从业人员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知识培训;及时发布旅游警示;根据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和省旅游局的安排,劝诫或限制本地人员到疫区旅游和停止疫区的组团、接团;督促宾馆、饭店做好日常预防消毒和客人的监测工作。

  县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协调在本地的外籍人员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县教科局:负责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甲型H1N1流感发生后,组织学校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县委宣传部:在甲型H1N1流感流行时,制定宣传计划,负责法律、法规、规章及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开辟医疗卫生宣传栏目,加强应急处理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对防控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县应急办:负责与省应急办的联系、沟通工作;负责落实省应急办部署的工作及相关信息处理;负责及时汇总我县防控工作信息上报省应急办;如我县启动二级以上响应时,承担应急的相关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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