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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和规范企业年金工作的意见


  企业年金工作是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企业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指导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促进企业年金工作的全面开展。要坚持依法行政,不得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开展业务设定限制或自行指定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基金管理运营情况的监管,确保企业年金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各基金管理机构应按照“两个办法”的要求开展相关业务,并自觉接受监管。对违反规定的基金管理机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其停止在我市从事基金管理业务,确保企业年金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附件:1.关于××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函

  2.徐州市企业年金方案报备表

  3. 济 类 型 分 类 与 代 码(GB/T12402-2000)

  4.徐州市企业年金人员花名册

  5.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情况统计表

  6.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登记表

  7.企业年金管理运行情况统计表(略)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1
关于×××(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社部令第20号)和有关规定,经过集体协商,拟在本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现将《×××(公司)企业年金方案》送上,请予备案。

×××公司

××××年×月×日

  附件2
  徐州市企业年金方案报备表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单位代码

经办人及

联系电话

单位经济类型

企业职工

总  数

参加企业年金

方案的职工人数

企业上年度

工资总额

参加企业年金方案

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

申请单

位意见

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制定了本企业年金方案,并于 年 月 日经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单位盖章)        (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管部

门意见

(有主管部门的需报主管部门同意;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需报国资委同意) 

                  (盖章)

年  月 日

报 送 人

报送日期

联系电话

收 件 人

接收日期

联系电话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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