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互助县应急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9.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及主管部门、单位、专家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管理委员会下设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二)县综合应急救援队
  以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为依托,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组成人员如下:
  队 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队长:县消防大队队长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组成单位: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武警中队、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卫生局、质监局、环保局、气象局.
  综合应急救援队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公安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消防大队教导员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年度训练计划的制定实施,重大事故中相关救援力量的协调集结等日常工作。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县公安局指定40人,县交警大队指定15人,县消防大队指定20人,县武警中队指定10人,教育局指定5人,县民政局指定5人,县国土资源局指定10人,县住建局指定10人,县交通局指定20人、20辆运输车,县农业局指定10人,县林业局指定10人,县水利局指定10人,县卫生局指定20人,县质监局指定10人,县气象局指定5人,财政局指定5人,环保局指定5人,共210人组成,称“互助县综合应急救援队”。由各组成单位自行为队员配备必要的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
  主要职责:在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综合应急救援队除承担消防工作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人数不少于30人,称“互助县某某专业应急救援队”。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合调度必须与所制定的各专项应急预案中的队伍机构相衔接。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队
  队 长:县卫生局局长
  组成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县妇幼保健院、各乡镇中心卫生院。
  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同时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组、应急防控组、应急医疗救助组和应急卫生救助后备组。由县卫生局具体负责队伍人员和救援物资的配置。
  主要职责: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