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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互助县森林火灾事故处置预案的通知

  五、火灾处置
  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求援。
  (一)火场跨越县界的;
  (二)火场临近县界的;
  (三)威胁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
  (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特别巨大的;
  (五)扑救困难,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一)组成
  指 挥:县人民政府主管林业的副县长
  副指挥:县人武部部长
  北山景区管委会主任
  县林业局局长
  县畜牧局局长
  成 员:县政府办、交通局、财政局、公安局、农业和科技局、水利局、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体局、安监局、气象局、北山林场、加定镇、南门峡镇、巴扎乡、松多乡、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消防大队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总值班: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林业局局长
  (二)职责
  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
  1、综合调度组职责。掌握火情动态、前指的扑火方案、扑火兵力部署动态、火场天气情况;与前指建立起无线、有线通信,保证信息传递畅通;负责汇总扑火工作情况,起草县扑火指挥部总结报告,根据火场火情动态,起草上报有关森林火灾的各类情况报告,负责森林火灾的文件资料归档。
  2、后勤保障组职责。联系组织供应扑火物资,协调交通等相关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
  二、县林业局赴火场工作组
  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县林业局根据扑火需要,适时组成工作组(根据省防火办青森防办[2003]18号《关于印发〈青海省林业局赴火场工作组工作规范〉的通知》制定)赶赴火场一线开展工作。
  (一)组成
  组长:县林业局局长或副局长
  成员:县林业局办公室、县森林公安局、防火办等部门有关人员。
  (二)职责
  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指导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扑火指挥部汇报火场有关情况;全面掌握火灾现场的地形地貌和自然、社会情况;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情况,分析火场发展趋势;全面掌握扑火人员、装备、给养数量及行动情况,安排扑火任务和工作计划;调度指挥现场扑火人员实施扑救方案;组织协调火场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火案查处、火灾调查及扑灭火场的验收;负责扑火前指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和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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