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火灾处置
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求援。
(一)火场跨越县界的;
(二)火场临近县界的;
(三)威胁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
(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特别巨大的;
(五)扑救困难,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一)组成
指 挥:县人民政府主管林业的副县长
副指挥:县人武部部长
北山景区管委会主任
县林业局局长
县畜牧局局长
成 员:县政府办、交通局、财政局、公安局、农业和科技局、水利局、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体局、安监局、气象局、北山林场、加定镇、南门峡镇、巴扎乡、松多乡、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消防大队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总值班: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林业局局长
(二)职责
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
1、综合调度组职责。掌握火情动态、前指的扑火方案、扑火兵力部署动态、火场天气情况;与前指建立起无线、有线通信,保证信息传递畅通;负责汇总扑火工作情况,起草县扑火指挥部总结报告,根据火场火情动态,起草上报有关森林火灾的各类情况报告,负责森林火灾的文件资料归档。
2、后勤保障组职责。联系组织供应扑火物资,协调交通等相关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
二、县林业局赴火场工作组
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县林业局根据扑火需要,适时组成工作组(根据省防火办青森防办[2003]18号《关于印发〈青海省林业局赴火场工作组工作规范〉的通知》制定)赶赴火场一线开展工作。
(一)组成
组长:县林业局局长或副局长
成员:县林业局办公室、县森林公安局、防火办等部门有关人员。
(二)职责
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指导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扑火指挥部汇报火场有关情况;全面掌握火灾现场的地形地貌和自然、社会情况;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情况,分析火场发展趋势;全面掌握扑火人员、装备、给养数量及行动情况,安排扑火任务和工作计划;调度指挥现场扑火人员实施扑救方案;组织协调火场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火案查处、火灾调查及扑灭火场的验收;负责扑火前指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和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