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相关部门应急辅助机构
1、组成:
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消防大队、公安、民政、财政、交通、畜牧、农业和科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气象等有关部门组成应急辅助机构,配合县林业局做好各阶段扑火工作。
2、职责任务
(1)公安局:组织消防部门及武警官兵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并协助灾区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2)民政局:当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3)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扑救森林火灾所需资金的拨付,建立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金。
(4)交通局: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及时对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进行快速运输。
(5)农业和科技局:当林草结合部地区发生森林火灾时,积极协同做好火灾扑救工作,保证居民人身、居民点和牲畜安全。
(6)畜牧局:负责全县草原防火工作,并处理森林草原防火日常事务工作,根据不同时期草原防火工作形势要求制定工作方案,为指挥部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协助指挥部积极做好火灾扑救工作,保证居民点和牲畜安全。
(7)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急救药品的准备和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8)气象局: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做好火险预报的发布工作。
(9)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按照应急通信的规定,对扑火指挥部所需通信联络给予重点保障。
(10)教育局:教育学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并组织学生每月两次学习森林防火知识,树立森林防火意识。
三、预警监测机制
(一)预防重点
我县的预防重点是:天然林保护区、封山育林区、退耕还林区。
(二)火灾预测预报
当发生重、特大火灾时,根据扑火工作的需要,由气象部门提供天气实况、天气预报、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对重点火场进行跟踪预测预报,及时为扑火指挥机构提供扑火决策辅助信息。
(三)人工增雨
县气象局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重点火场的地理位置制定人工增雨方案,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四、火灾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