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案适用于互助县境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工作。
(四)火情报告
按照《
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逐级上报。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报告后,经核实,按规定程序上报县政府和海东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五)预案启动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火灾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仍有继续蔓延危险时,经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批准,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越省、县(乡镇)界的且受害面积在50公顷以上的乔木林或100公顷以上的灌木林的森林火灾;
2、森林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3、正在燃烧且受害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乔木林或150公顷以上的灌木林的森林火灾;
4、连续燃烧24小时且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5、威胁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点的森林火灾;
6、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7、其他需要县上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互助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总 指 挥:乔志旭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总指挥:刘文浩 人武部部长
林纯芳 北山景区管委会主任
冯得文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
祁明武 县林业局局长
张宝山 县畜牧局局长
成 员:陈玉伟 县发改局局长
张发文 县教育局局长
蒲 倩 县民政局负责人
曹有智 县财政局局长
程玉林 县水利局负责人
李占顺 县交通局局长
保秀萍 县农业科技局局长
李 斌 县文体局负责人
杨有全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牛永彪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昌宏 北山林场场长
汪全福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苏平 县畜牧局副局长
薛文鑫 县林业局副局长
杨林海 加定镇人民政府镇长
潘永文 巴扎乡人民政府乡长
蔡秀萍 南门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
钱才学 松多乡人民政府乡长
林长沛 县气象局局长
王文久 县电信公司经理
罗旭刚 县消防大队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