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互助县2011年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
(互政办〔2011〕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北山景区管委会,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省驻县各单位,各科级事业单位,规模以上企业:
人行互助支行拟定的《互助县2011年信贷增长指导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互助县2011年信贷增长指导意见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货币信贷工作,对推动互助县经济社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实现“十二五”开门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贯彻落实好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互助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紧扣互助县“十二五”规划,牢牢把握中央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支持青海等藏区发展和扶持少数民族政策的历史机遇,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注意把握好信贷投放的力度和节奏。着力提高信贷投放质量和效益,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全面改进和优化信贷结构,促进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持改善民生和扩大内需内在统一,着力加大消费信贷投放力度;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贷服务,力争满足县域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从而保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增长目标如期实现。
二、预期目标
全县信贷增长力争保持2位数增长速度,年末信贷存量达到12亿元,净增2亿元,增长2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现代农牧业的支持力度。一是积极支持“三农”发展。目前,正值“三农”资金需求旺季,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贷款发放的政策,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全面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和效率。农业发展银行要开拓支农领域的新业务和新方法,进一步扩大商业性贷款范围,继续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龙头企业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农业银行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支农有效途径和方法,寻求和培育信贷增长点,设计符合辖区“三农”发展实际需要的信贷产品,加大支农服务力度;农村信用社要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改进支农模式和方法,进一步扩大小额农户信用贷款规模,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三农”发展。二是积极支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各金融机构要紧紧抓住我县农业示范园区升级为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园的有利时机,大力支持农业示范园核心区的建设,尤其是支持园区道路、电网改造、给排水、绿化、小型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同时,全面支持园区入驻企业续扩建项目,壮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规模。三是积极支持特色农牧业发展。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涉农金融机构要结合全县农业发展特点,不断增加信贷投入,继续加强对种植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油菜、马铃薯、蚕豆、特色蔬菜等制(繁)种和特色蔬菜种植,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继续加大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投入,优先支持特色种养业、种子种苗业和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发展“订单农业”,延长产业链条,重点支持马铃薯加工、油菜籽加工、蔬菜加销、食用菌产加销、蚕豆产运销,“八眉猪”、肉(奶)牛养殖、獭免养殖和牛羊繁育、雏鸡贩育等地方特色产业链。同时,在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的前提下,继续加大“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的信贷资金支持,确保
“菜篮子”产品生产稳定。四是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根据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状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具体措施,适当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手续,通过开展专项贷款或小额贷款等形式,探索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路子。五是积极支持农村商业网点建设。结合“双百市场”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积极支持县级农村商品配送中心的流动资金需求,大力支持“家电下乡”和“汽车以旧换新”等信贷工作,促进商贸流通体系不断完善,为活跃农村商贸市场、丰富农民生活做出贡献。另外,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四区两带一线”和东部城市群建设等战略部署,积极介入县域土地储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小集镇建设,商业物流区建设,房地产开发等方面的信贷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