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策划举办中国土族青海互助安召文化旅游节,弘扬土族民族民间文化,展示民族风情,突出地域特色;全面提高旅游文化内涵,增加旅游文化含量,提升旅游文化品位,全力打造“中国土族青海互助安召文化旅游节”品牌。
2、继续抓好以土族轮子秋、土族服饰、土族婚礼、土族盘绣等为内容的重点民族民间艺术交流展示活动。
3、创新、普及民间文学、民间艺术品种,使整个互助地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展示。
(七)培育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形成各具特色的民间艺术旅游区块。努力挖掘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提升民族民间文化与旅游观光业的结合度,增加景区人文内涵。
1、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与发展旅游业相结合。继续出版互助县民族民间文化系列丛书和系列光盘。设计开发民俗民间文化旅游产品系列。
2、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传统表演艺术形式开拓旅游项目,加强包装和宣传,形成民间艺术旅游经典景区,发挥民族民间艺术的经济价值。
3、大力发展互助土族民俗文化旅游业,将中华土族园、小庄、西部民俗文化村等建成为民间艺术旅游核心景区,有选择地聚集全县乃至全国优秀民族民间艺术,开展民族民间文化商演、展演、展览活动,将民间艺术融入风景风情旅游,增添景区的人文色彩,提升景区品位和效益。
(八)建立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基地,使之成为文化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合理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传承为核心,以产业为纽带,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基地,弘扬传统文化,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振兴价值。重点抓好土族盘绣、土族歌舞演艺等一批民间艺术产业基地的建设。发挥互助刺绣行业协会、产业网络、培训基地的作用。通过实施文化经济政策,扶持民间艺术特别是手工艺生产企业走向市场。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乡建设规划,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涉及文化工作的考核中,实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票否决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要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由文体局、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住建局、旅游局、民宗局等组成。文体局局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任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文体局,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