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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互助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通知

  3、加强研究,全面传承
  充分发挥互助土族民俗文化研究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认定、保存、传播和研究,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规范进行。
  建立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对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及重要的高龄民间文化传承人进行有效的抢救保护。扶持资助他们通过带徒传艺、举办相关传习班等形式培养新一代传承人。教育培训相结合,编写民间艺术乡土教材,在中小学、职业学校开设民间艺术课程。积极开展各种民族民间文艺汇演、比赛、展览、博览会和民间文化艺术节等活动。

  4、建立场馆,集中展示
  利用现有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运用科学的保护方式对收集、整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需保存和可保存部分予以有效保护和展示。建设互助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或专题博物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建立动态管理系统,以及高效的保护监测、预警体系,使之成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最丰富、展示手段最先进、服务最广泛的标志性文化设施。
  5、交流传播,开发利用
  组织民间艺人、民间艺术表演队伍,积极参与文化交流活动,让互助民族民间文化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加强民族民间文化与旅游业融合,增强民俗旅游的吸引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合理的开发与利用。出版互助县民族民间民俗文化丛书、光盘系列,开发生产具有民族民间文化特色的服饰、饮食、工艺品、纪念品等,建立一批民族民间文化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基地。扩展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播途径,加大民族民间文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民族民间文化面向群众、走上舞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文化需求。
  二、推进计划和要求
  (一)抢救一批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使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得到妥善保存。通过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和科学论证,抢救一批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建立反映抢救项目基本面貌的档案和数据库,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1、抓紧抓好重点项目以及已评定的国家、省、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整理建档工作,并将已收集整理的资料转入数据库。
  2、2011年,完成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普查、登记、建档工作。同时注重收集民间美术、工艺及民俗实物,立卡建档,在普查的基础上完成文字记录、图像、声像资料的整理、录音和拍摄工作,按统一质量要求完成所有资料的数字化制作转化及入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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