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城镇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建园〔2011〕241号)
各省辖市园林局,无锡市公园景区管理中心,各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委员会、办公室、处):
现将《2011年全省城镇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11年全省城镇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和全省风景园林“十二五”发展规划,以贯彻落实《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为抓手,着力推进生态省建设,深入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切实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全面提升风景园林绿化行业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全省风景园林绿化事业科学、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
深入宣传贯彻《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活动,大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努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以开展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优化景区环境,全面提升全省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以《江苏省第七届园艺博览会总体方案》为指针,认真做好第七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各项筹备工作;以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和执着追求的科学精神,高质量完成江苏风景园林艺术特色与发展研究课题任务。
三、主要目标
全省新增城市绿地4500公顷,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2-3个、国家园林城市1-2个、省级园林城市3-5个。
四、主要工作
(一)全面推进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1、组织开展《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的宣贯工作,修订完善《江苏省园林城市评选标准》。
2、组织开展城镇绿地系统规划专项检查,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全面推进绿线划定工作。
3、加强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的调研和指导。
4、认真贯彻落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的意见》(建城〔2010〕17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动物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动物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