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开展稽查执法信息化课题研究。全力推广苏州稽查信息化执法先进经验,整合全省稽查执法信息资源,初步实现案件流转、立案查处、检查督办、统计分析、预警预报、信息发布、案卷查阅等功能,为开发“全省稽查执法信息系统”奠定基础。
6、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将“稽查执法信息系统”与“不良行为与商业贿赂行为”信息发布系统、行政审批系统和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有效衔接,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标投标和评优评奖等方面,依法对违法单位和个人加以严格限制。
7、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着手研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举报信息系统》课题,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加大核查力度,及时反馈和公布查处结果,确保每一件投诉举报都有记录、有处理、有回音。
三、加大专案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积极应对住房城乡建设市场变化,加强法律监督,落实岗位责职,确保依法行政。
8、抓好专项检查和专案稽查。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建立工程巡查制度,定期组织综合执法检查。认真做好部稽查办和厅领导批转案件的查处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厅相关处室移送案件和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特别是涉及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组织专案稽查。
9、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会同厅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组织安排省级检查和城市自查,积极参与房地产市场调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市和村镇规划、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住房公积金管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等各类专项检查。
10、继续抓好全省“百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工作。总结2010年全省“百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监管经验,积极配合省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保障省政府主导性资金投资项目和2011年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的顺利实施。
11、编写稽查执法典型案例。组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机构集中梳理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组织编写《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稽查执法案例汇编》,深入剖析导致案件发生的原因,摸清违法违规行为动态,总结稽查执法工作经验,探索发案规律和执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