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建函稽〔2011〕398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市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苏州市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现将《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要点》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
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要点
2011年,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厅党组和部稽查办有关稽查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强化监管,促进和谐”为主题,以“质量安全与违法建设专项整治”为重点,紧紧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中心任务,创新行政执法机制,依法履行稽查执法职能,努力营造健康有序、廉洁高效的市场环境。
一、完善稽查执法制度,规范稽查执法行为
坚持围绕当前稽查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制度体系,努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公效”的稽查执法机制。
1、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学习借鉴全国各地稽查执法工作的先进经验,加强档案工作,建立来往函件、专项检查、案件稽查等的电子档案数据库。严格政务、财务、事务管理,重点抓好《厅稽查办行政执法和内部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
2、完善协查协防机制。在案件处理实地调查、分析定性、提出处理建议等环节,加强与相关处室的协作配合,使稽查执法与业务管理工作衔接紧密、运转顺畅。综合运用建设、发改、土地、税务、工商等多种行政资源,发挥整体优势,形成执法合力。
3、规范稽查执法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行政立法工作。研究制定《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稽查工作管理办法》,规范稽查执法程序,及时查处和有效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二、建设稽查信息平台,整合行政执法资源
4、组建稽查执法专家库。从全省各地征选资深专家,建立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公积金管理等建设领域的稽查执法专家库,为专项稽查和案件研判提供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