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做好灾区疫控工作。各乡镇要以因洪涝灾害等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和消毒灭源工作为重点,切实强化疫情监测,不断加大灾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一要抓好因灾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和环境消毒工作。组织精干力量,按照“发现一头、处理一头”的原则,坚决、及时、彻底地做好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二要抓好疫情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大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强化病原学监测,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及时发现和消除疫情隐患。 三要抓好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强化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要坚决执行“四不准一处理”措施,严防流通环节传播疫情,确保动物产品消费安全。
5、加大驱虫和“月补针”工作力度。落实以畜禽寄生虫病驱治为主的保护措施,使各类畜禽驱治率达到80%以上,降低因病死亡率,确保畜禽安全越冬度春。认真落实“月补针”制度,对新补栏畜禽、漏免畜禽及时补针,使畜禽常年得到有效免疫抗体保护,保证防疫质量和效果。
四、时间安排
今年秋季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控工作,从9月15日开始至10月15日结束,共历时1月时间,主要分以下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阶段(9月15日至9月20日)。配发防疫药械,组织召开乡镇秋防会议,开展防疫人员技术培训,广泛开展宣传,摸清辖区畜禽饲养现状,有计划开展秋防工作。
第二阶段:突击注射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按照一严(严格免疫操作规程),二准(剂量准,部位准),三集中(人员,时间,畜禽),四到场(领导,防疫员,畜主,保定员到现场),五不漏(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不漏针)的要求,认真落实集中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疫病监测和耳标挂扣等工作。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及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5日)。各乡镇要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对本辖区的秋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认真进行自查验收,及时查漏补缺,不断提高免疫密度。畜牧部门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控工作逐乡开展检查验收,确保全面完成动物防疫工作任务。
五、周密部署,确保今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今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面宽,各乡镇和畜牧部门要不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采取召开会议、宣传动员、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合同和目标管理责任书等形式,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精心组织开展免疫注射、耳标挂扣、检疫监督、消毒灭源、疫情普查、疫情监测和免疫补针等各项工作,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县畜牧部门要自始至终加强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堵塞防控漏洞,不断提高防控工作水平,全面完成今秋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控工作任务,确保全县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