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点品种。根据省试点工作的要求,我县目前种植业试点品种暂定为:橡胶、水稻、香蕉。养殖业为:能繁母猪。
2、保险责任。
(1)种植业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病虫害等,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
(2)养殖业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强制捕杀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包括:
重大病害。能繁母猪:猪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
自然灾害。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地震、冻灾。
意外事故。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强制捕杀。当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捕杀时,经办保险机构应赔偿投保户保险金额与政府支付捕杀补贴的差额部分。
3、保险试点规模及保费补贴。
(1)橡胶树风灾保险。试点规模为5000亩(除农垦),由县打安热作场、青年热作场先承保3000亩,然后带动其它农户积极投保,保险公司在承保时以林权证核定的面积和范围来签发保单。
保险金额及保费:种植年限3-7年的橡胶树,保险金额300元/亩(10元/株),保险费为15元/亩(省财政补贴7.5元/亩,农户自缴7.5元/亩);种植年限7-13年的橡胶树,保险金额600元/亩(20元/株),保险费为30元/亩(省财政补贴15元/亩,农户自缴15元/亩);种植年限13年以上的橡胶树,保险金额900元/亩(30元/株),保险费为45元/亩(省财政补贴22.5元/亩,农户自缴22.5元/亩)。
(2)水稻保险。试点规模为2000亩。保险金额300元/亩,保险费为15元/亩(中央财政补贴6元/亩、省财政补贴3元/亩、县财政补贴1.5元/亩、农户自缴4.5元/亩)。
(3)香蕉保险。试点规模不超过1万亩。保险金额10元/株,保费1.6元/株(省财政补贴0.32/株,农户自缴1.28元/株)。
(4)能繁母猪保险。试点规模为3000头。保险金额1000元/头,保险费60元/头(省财政补贴48元/头,农户自缴12元/头)。
4、保险经办机构的选择。按照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结果,我县确定白沙人民保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县种植业、养殖业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
5、灾情的核定和理赔。
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县范围内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管理工作。成员来自农业、财政局、畜牧局、气象局、白沙人民保险公司等单位。对重大理赔案件,将成立以保险公司为主,农业、财政等部门参与,乡镇配合的联合查勘小组,保户对定损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异议。
三、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措施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