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国家税务局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意见
(徐国税函[2011]5号 2011年3月25日)
各县(市、区)国税局、市区一至七分局、开发区局: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推进企业所得税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根据总局、省局国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苏国税函〔2011〕21号),现就做好我市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辅导服务,突出风险防范
各级要正确认识优化纳税服务作为风险防范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其成本低、非对抗、效用久的优势,在汇算清缴期间认真开展宣传辅导服务工作,提升服务实际效果和影响力,促进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
市局所得税处将在梳理相关所得税政策的基础上,利用市局冬季业务培训的时机,开展对内汇算清缴税收业务培训,并于3月底在扬州税院举办业务骨干、师资人员参加的所得税业务专题培训班;编制《企业所得税纳税遵从风险提示手册》,供基层单位辅导培训时使用;适时举办对高新技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的涉税政策业务专题辅导。
各县(市、区)局、市区各分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纳税人以及汇缴事项的复杂程度分类分层进行汇缴宣传辅导。宣传辅导培训的方式方法要灵活多样,采取网络、培训会、咨询、税企交互、发放《纳税遵从风险提醒函》、开展申报前的沟通评估等多种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对纳税人进行差别化、针对性的培训;宣传辅导培训的内容要贴近纳税人的需求,要包括年度申报表常用栏目、易填错栏目及附表的填报方法和要求,2010年新增的所得税政策的解读,税前扣除审批、优惠备案以及汇缴申报的程序、时间、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宣传辅导培训要突出重点对象,对重点税源企业和涉及申报内容复杂、业务特殊的企业可以分特定类别培训,进行一对一的专门辅导,提升服务层次和效果。同时,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税源及企业所得税风险分布特征,运用《企业所得税纳税遵从风险提示手册》,做好对不同类型纳税人的申报前风险提醒服务,引导纳税人主动遵从。各单位要在3月底前确保汇缴辅导培训面达100%。
二、规范涉税事项管理、夯实管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