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统分结合机制。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为成员经营提供“六统一”服务,推进农业发展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统一投入品使用,对种苗、饲料、肥料等农资实行统一配送,确保农产品内在品质,降低成员生产成本;统一生产技术,规范生产流程,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用技术标准规范种植、养殖作业的每个关键环节;统一疫病防控,对生产过程中的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病防控提供专业化服务,建立健全农药、兽药残留控制体系;统一质量标准,对生产全过程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控制,建立和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统一品牌包装,做好创品牌、树品牌和保品牌工作,统一申报和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著名商标、知名商号及地方名牌等;统一收储销售,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生产的产品实行统一销售,积极发展“农超对接”。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延伸产业链条中的作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贮.运、包装等环节的经营,实行农产品分级分类销售和优质优价,提高附加值,增加农民后续收益。
(三)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之间紧密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广“专合组织+农户”、“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农户”、“专合组织+市场(含超市)+农户”等联结机制,将产业化经营各主体有机联结起来,促进产业一体化发展,带动农民参与经营、获得收益。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成员的利益分配关系,切实保护成员利益。积极探索保底分红、按股分红、二次返利等分配形式。
(四)创新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决策、财务管理、内控监督等机制,规范管理行为,降低经营风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按章程规定或成员大会决议,建立和完善公积金制度并探索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在产业利润高于一定水平时按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财政等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支持激励政策,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风险准备金的积累、使用、管理机制,支持其不断壮大实力,提高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五)创新内部运行机制。坚持“四民”(民办、民有、民管、民受益)、“四自”(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方针,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以服务成员为宗旨,互惠互信,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防止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被少数人控制和垄断、成为为少数人谋利益的工具。建立健全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和规范的民主管理制度,确保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和参与权。重大事项要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收益分配、财务会计等制度,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做到规范有序、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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