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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若干意见

  --逐步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促进区域特色产业集聚。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基地建设,结合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和加工需要,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合理布局,建设以“一村一品”为特征的专业化、规模化、优质化、标准化的特色农产品基地。围绕基地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到2015年初步建成以出口创汇为主的哈密瓜为主的佛罗、以香蕉为主的尖峰岭等3个农产品基地和集聚区。

  --以科技进步为动力,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研发机构,以科技创新推进产业升级,力争到2015年,有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研发机构建立科技合作。加强与农技推广服务部门的合作,开展农业技术标准自主创新活动,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业科技入户和培训农民的有效载体。

  --建立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基地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认真总结推广“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等模式的经验,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手建立为农服务的各种服务组织。

  --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安全、优质、环保、高效的要求,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贯彻执行“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国家标准,通过定量包装、标识标志、商品条码等手段,加速推行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化管理。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品牌协会,积极争创各级名牌,不断提升农产品的综合竞争力。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流通服务体系。到2015年,县级以上农业名牌数达到15个,其中争创中国名牌、中国农业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5个。

  --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责任感。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和有关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家素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规范的订单、合同等形式,与基地、农户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协议,做到依法、诚信经营。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采取产业带动、村企联动、投资推动、科技驱动、服务拉动、外向牵动等方法,在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培育一批优秀新型农业企业家。

  二、两套措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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