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2011年4月15日 乐发〔2011〕5号)
为加快水利发展,切实增强水利支撑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水利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兴水利、除水害,历来是治县安民之大事。建省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水利工作,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巨大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的状况已经凸显。突出表现在:工程性、区域性缺水严重,特别是沿海地区缺水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面临较大压力;灌区工程薄弱,渠道渗漏严重,末级渠系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艰巨,水利工程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小型病险水库众多,抗御较大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除险加固工作繁重;水资源节约、保护以及水土流失、水污染防治的压力越来越大,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任务艰巨。这些突出问题警示我们,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刻不容缓。
(二)水利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不可或缺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事关乐东长远可持续发展大计;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因此,要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把水利工作摆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推动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牢牢把握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建设规划纲要》、省委五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把水利作为全县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全力推动水利可持续发展。